自贡探索“以减定补”机制 企业减排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2025年06月27日 10:32:4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徐昭磊
为全面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自贡市以“存储总量、腾出容量”为主线,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大气主要污染物治理减排“以减定补”创新试点,通过财政激励撬动企业污染治理内生动力,推动企业从“要我减”向“我要减”转变,探索工业减排新路径。
自贡市印发《大气主要污染物治理减排财政资金奖补方案(试行)》,明确将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纳入奖补因子,设定2025年至2026年为奖补周期。企业需完成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并通过验收,且累计减排量不少于2吨,同时满足“手续齐全、工艺合规、无环境违法及严重失信记录、非自行关闭淘汰”等条件方可申报,确保资金精准投放。
该政策遵循“以减定补、多减多补、先减先补”原则,制定差异化奖补标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按4万元/吨、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按1万元/吨核算。奖补资金按项目验收申请时间顺序发放,单个项目最高奖补200万元,叠加中省专项资金后总额不超过治理项目总投资的60%,以“减排越多、收益越高”的强信号激发企业深度治理积极性。
自贡建立“项目备案—提交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资金拨付”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区县靠前服务,精准对接需求,建立动态项目储备库,重点储备绿色基础好、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市、县两级协同联动,组织专家现场审查,严核减排数据真实性,公示无异议后快速拨付,确保企业便捷申领、奖补到位。
政策明确划分区县、部门及企业责任,强化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对减排量真实性和资金合规性实施全链条审查。同步建立“动态跟踪+失信惩戒”机制:对虚报数据企业追缴资金并纳入三年禁入名单,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置;要求获补企业须在30个工作日内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以刚性约束保障长效减排。
此次“以减定补”试点是自贡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从“末端被动治理”向“源头主动减排”转变的关键探索。下一步,该市将持续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更多企业投身深度治理,形成“治污降碳有收益、绿色发展增效益”的良性循环,为全省工业绿色转型输出可复制的“自贡经验”。
编辑:王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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