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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逢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贡井区人民法院践行沱江流域旭水河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联合贡井区人民检察院、贡井区农业农村局在贡井区艾叶镇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水域生态环境、展现新时代生态保护担当作为。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投放鱼苗,增加水生生物种群数量,修复沱江流域旭水河生态平衡。参与活动的同志们将事先准备好的鲢鱼、鳙鱼等优质鱼苗缓缓放入水中,目送它们“欢腾”着游向深处,为旭水河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活动现场,法官还向艾叶镇的群众就地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通过分发环保相关宣传手册、现场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等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旭水河边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贡井区人民法院生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生态司法+增殖放流”实现司法审判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为守护沱江流域旭水河生态安全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下一步,贡井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沱江流域旭水河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不断丰富生态司法举措,为构建碧水清流、鱼翔浅底的清澈水域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供稿/供图:贡井法院 殷钰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