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法院:预拘留后 被执行人表示愿意还钱了

2024-11-04 08:27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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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好,你向我推送的‘预拘留公告’收到了,我为先前恶劣的态度道歉,我愿意分期履行,请求解除对我的预拘留措施。”近日,被公告纳入预拘留名单的被执行人沈某某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

2021年沈某某为法人的自贡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要求荣县某建筑装饰材料经营部向指定地点送货并实施安装,安装完成后沈某某在销售清单上签字确认。然而沈某某及其经营的装饰公司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引发本案纠纷。经法院判决后,荣县某建筑装饰材料经营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人员多次电话与沈某某联系,对其释法明理,也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不利后果,但沈某某始终无动于衷,称自己经营的公司因经营不善,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现已停止经营,自己名下除了有一套按揭住房外,没有其他财产,对于这笔欠款仍有异议,拒不履行。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荣县法院于10月25日发布第一期预拘留公告,正告14名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沈某某被纳入预拘留范围。

在看到预拘留公告后,沈某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还钱,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沈某某除限高失信外的其他执行措施。(供稿:荣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