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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8月22日讯(民一庭 相星宇、甘语慧)8月9日,市中院民一庭在市医调委巡回审判联系点成功化解了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 2013年9月22日,孙某在医院顺产分娩过程中,因胎儿娩肩困难,导致新生儿王某右侧臂丛神经损伤,后王某经相关手术好转,但至今仍需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2018年3月22日,王某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认为医院在对其进行的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由于事发后医院积极配合王某的治疗,在王某欠费的情形下依然对其进行康复治疗,并借款十万余元用于其手术治疗,因此医院提起反诉要求王某归还借款及支付康复治疗费等合计二十余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鉴于王某提起医疗损害过错及参与度鉴定后未按时交纳鉴定费,导致鉴定事项未能完成,而王某缺乏相应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最终一审法院作出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并由王某支付医院借款、康复治疗费等共计二十余万元的判决。 原本是想要求医院进行赔偿,没想到自己的请求未被支持,反而被判决支付医院二十余万元,王某的父母带着对一审判决的极大不满,上诉至自贡中院。没有鉴定意见,患方又欠付医院康复治疗费、借款,这个案件应该如何处理,给二审法官带来极大的挑战。考虑到双方矛盾突出,对立情绪大,二审法官借助市医调委平台,从中找到平衡点,经多次调解,最终在市医调委促成该案双方当事人和解,在品迭王某的欠费及借款后,由医院补偿王某五万元。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让王某获得了补偿,也为医院解决了欠费及借款问题,取得了患者、医院满意的结果。 随着医患矛盾不断加剧,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为加大诉源治理力度,自贡中院依托与市医调委建立的联调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化解各方矛盾,促进医患关系融洽和谐,通过在市医调委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开一庭、审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推动医疗纠纷案件诉源治理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