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治理高额彩礼”的号召,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贡井区人民法院于近期开展了一系列以“抵制高额彩礼,树立文明新风”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机关、送法进社区,面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抵制高额彩礼,让彩礼归于‘礼’”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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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区妇联召开法治宣传会
4月28日,贡井区法院联合贡井区妇联召开“抵制高额彩礼,倡导婚俗新风”法治宣传会,全区各镇(街)妇女主席、兼职副主席及区妇联机关全体人员参会。会上,全国优秀法官、贡井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红梅作为省、市第十四届妇代会代表及自贡市首批“红梅花开.和美之家”执委工作室成员,为基层妇女干部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她从规定出台的背景、彩礼的界定、返还的主体和原则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研讨。同时,希望大家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加大基层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妇女转变婚恋观念,自觉抵制高额彩礼,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自贡航空产业园法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5月13日,自贡航空产业园法庭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通过老百姓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号召辖区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新风、转变观念、摈弃陋习,共同抵制高价彩礼、盲目攀比、大操大办,营造健康文明的婚嫁环境,既要场面热烈、充满喜气,也要量力而行、适度而为;既要融情于礼、传承文化,更要培塑家和、恒化新俗。
龙潭法庭开展抵制高额彩礼普法宣传
“法院这个宣传太好了,现在的年轻人要结个婚啊,房子、车子、彩礼一样都不能少,一家人一辈子的血汗钱都要被掏空,你们一定要好好宣传,彻底改变现今的结婚现状。”龙潭法庭深入社区进行宣传时,一名群众为龙潭法庭点赞。5月13日,龙潭法庭依托“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扎根辖区人流量较大场所,通过以案说法、现场答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形式多种类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倡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坚持自强不息,反对铺张浪费,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促新风。
从历史观之,彩礼本谓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亲迎”为自西周时就沿袭至今的“六礼”,其中“纳征”即现在的“彩礼”。客观而言,彩礼在很多地方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是漫长时间流传至今的文化传统。但是,当人们偏重彩礼的金钱性与物质性,甚至形成攀比之风,便背离了“宜其室家”的美好初衷。贡井区人民法院再次倡议,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坚决破除婚俗陋习,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抵制高额彩礼,争做新时代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争做移风易俗,文明婚礼的推动者和引领者,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在盐都大地蔚然成风。
供稿:贡井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