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在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中,荣县法院利用返乡过年的时机,到户籍地查找被执行人,并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拖欠的抚养费。
杨某与朱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杨某与朱某于2016年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确认两人之子朱某甲随杨某生活,朱某每月给付朱某甲生活费5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票据各负担50%,直至朱某甲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朱某自离婚后,一直未支付抚养费,杨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前往其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查找,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行踪,被执行人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抚养费一直不能执行到位。
临近春节,是人们返乡高峰,因此,执行法官再次到朱某户籍地查找,果然发现被执行人,并直接送达《拘留决定书》,朱某母亲见状后当场代朱某向杨某转款20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再支付10000元。同时,双方就余款支付方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供稿:荣县法院 龚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