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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5月28日讯 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加快我市各区县131台环卫清扫车辆购置,自贡市城乡管理执法局于2018年5月18日在局7楼会议室召集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各区县环卫站(所)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环卫车辆购置工作推进会。 会议听取了各区分局、大队,荣县、富顺县城管局关于本区县环卫清扫车辆采购推进情况的报告:自流井区、高新区已完成公开招标程序并签订采购协议,正常推进;大安区、沿滩区、富顺县已进入公开招标程序,贡井区采用由市场化作业单位提供方式解决,区政府常务会已通过,需加快进度;荣县采用由县国有投资公司购置,县城管部门租赁的方式购置,现县委县政府仍未批准,推进滞后。同时,各区县还提出了购置车辆后即将面临的取水难、停车难、维护费用增加等实际困难。 会议对推进过程和购置成功后面临的困难进行了讨论,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刘其明对各区县城管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系统各单位会后要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快工作推进进度,确保整改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所有环卫车辆必须对照《自贡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规范(试行)》作业,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保证作业安全;三是及早准备,在市局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困难时,主动联系辖区政府,上报运行维护预算资金,多渠道、多方式解决车辆推进过程及购置成功后的实际运行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