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

|

体育健康 环境卫生 汽车交通
乡镇旅游 教育培训 医疗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地方频道-自贡   >  环境卫生

自贡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对市莲花垃圾处理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专项督查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8-08 08:20来源:四川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进入四川手机报 短信看新闻:订阅四川特快

四川新闻网自贡8月7日讯(李世洪)为进一步强化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汛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和渗滤液处理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控周边环境污染。近日,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吴兆兴带队对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市莲花垃圾处理厂涉及的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报了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情况和近期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形式。听取了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市莲花垃圾处理厂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安全生产工作及运行情况的汇报。

自贡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吴兆兴现场督查和听取汇报后要求:一是加强问题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市莲花垃圾处理厂要认真严格按照局《关于限期整改省、市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通知》(自城乡管发〔2017〕143号)(自城乡管发〔2017〕144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运行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运行。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设备检修、生产运行(高温作业、防汛值守、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医废处置)等工作,及时整改安全生产、设备检修和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保障正常运行。如出现未按照省、市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和安全生产运行技术标准、规范,违规操作,导致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倒查和追究相关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监管质量。市莲花垃圾处理厂要切实履行对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的监管职能,认真对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进厂计量、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等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监管不能流于形式,必须监管到位,发现问题后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川新闻网首页 自贡频道首页 收藏本站 打印本页 编辑:肖伟

 
 
|
关于我们 服务范围  广告服务 网站合作  专家顾问团 网站招聘 版权声明 法律顾问: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编辑部邮箱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5-108 四川新闻网版权所有 icp 川b2-2003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