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岳 康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维权青少年 守护在明天 |
事迹摘要:从检十年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获区委区政府、市检察院嘉奖四次,先后获得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首届未检业务标兵、最佳实务能手称号。同时,在他的带领下,该院未检科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他不断深化“三三”帮教工作模式,帮助127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他积极协调,组建了全市首支失足未成年人志愿者帮教队伍。截至目前,开展帮教活动共计257人次。他积极走访调查,建起了全市首个“阳光家园”,为外来“三无”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临时居住地和观护基地。 他积极作为,建立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等心理驿站,截至目前,有50余名未成年人得到了该中心的呵护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