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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一男子盗窃两轮摩托车被抓获获刑并被处罚金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4-09 19:39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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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4月9日讯(李平 吴明远)家住威远县新店镇的无业人员滕某某,因犯盗窃罪近日被自流井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滕某某为获取不义之财,2016年11月7日1时许,他来到自流井区光大街某小区,将失主陈某停放在小区内的一辆黑色铃木牌两轮摩托车盗走。当天10时许,滕某某在威远县严陵镇南街被民警抓获。民警追回被盗摩托车已发还失主陈某。
经鉴定,被盗铃木牌两轮摩托车价值1.4万元。案发后,滕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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