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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4月4日讯 (张隆昊) 为进一步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切实反映每名干警的工作成效,更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今年,大安区检察院出台《2017年度干警个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该考核办法按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和“合理拉开差距”的原则,注重突出实绩、量化标准,由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共计20分组成。其中,“德”主要考核德育情况,包括政治学习、德育活动、德育比赛等三部分;“能”主要考核工作能力,包括综合工作能力(如信息、宣传、调研等个人撰写情况)和业务工作能力(如个人办案情况及其他业务工作情况)两部分;“勤”方面主要考核遵守纪律规定情况,包括出勤纪律、慵懒散问题等。“绩”方面主要考核工作成绩,包括综合工作成绩(如信息、宣传、调研等采用情况)和业务工作成绩两部分。“廉”方面主要考核廉洁从检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考虑到每个部门具体情况不同、每名干警所负责的具体工作也不同,特采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主要由干警对应“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填写自己本季度的工作情况并进行自评打分,然后报院考核小组进行评分。每季度满分为3分,四个季度共计12分。年终考核,由院考核小组将剩余的8分,根据干警全年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该考核办法设置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四个等次,每个等次之间分差不得少于2分。其中,优秀名额占全院总人数的20%,良好名额占全院总人数的40%名,中等名额占全院总人数的30%,合格名额占全院总人数的10%。根据干警全年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定相应等次。 大安区检察院《2017年度干警个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成为今后本院干部任用选拔、奖惩、培训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成为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有力助推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