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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2月21日讯(罗李梅)近日,贡井法院民一庭调解了一起“闪婚”案件。廖某与王某于今年8月恋爱,11月结婚,不料结婚不到一月,廖某就提出离婚。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通知王某应诉过程中,其极度抵触,不仅不愿意听取法院的告解,甚至威胁承办法官,还以守法院大门的行为来对抗。为卸下王某心防,使其愿意进行沟通,承办法官通过其父母、廖某等人了解二人婚姻状况,以此寻找突破口。原来二人均系再婚,结婚登记时王某曾反复向廖某确认结婚意愿,廖某均表示同意。双方在共同生活中,被告父母对廖某一些生活习惯有意见,双方没有寻求解决办法,反而大吵特吵,被告父母不愿意再和廖某共同居住,收走了房屋钥匙,廖某赌气就直接回了娘家。了解到问题所在,承办法官指出了双方处理方式中不恰当的地方,通过法理、情理不断疏导其情绪,待王某冷静后再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引导其正面对待双方的婚姻问题,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 同期,该承办法官还成功调解了另一起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离婚案件。通过扩大调解范围的宽度和广度,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从“案结”到“事了”的转变,这是该院努力践行“两个一流”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见实效的又一例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