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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2月20日讯(葛秀玉)大安区检察院“龙情微笑护航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去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件15人,批准逮捕7件9人,对6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达40%。受理审查起诉12件13人,提起公诉件8件9人,对5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率为38.46%。救助未成年刑事被害人6名,开展心理干预15余人次,成功修复6个家庭亲子关系,最大限度的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学校、家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未检工作能力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未检专门机构建设,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专办”及“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融入实际。二是加强未检专业人员配备,配备未检人员3名,其中员额制检察官2名,入额率为66.66%,心理咨询师业务培训全覆盖,1名具备教师资格,3名未检人员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3岁。三是依托恐龙文化、盐文化、灯文化以及江姐精神,积极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龙情微笑护航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传递“少年司法”正能量,争创未检品牌,培育了一支精通法律、富有爱心、具有一定心理学专业知识的“龙情”未检队伍,推进了未检工作专业化发展。 二、强化案件办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贯彻“少捕、慎诉、不监”政策,在办案中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条件等,综合衡量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害性,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同时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建立“谁承办、谁监督、谁考察、谁负责”的责任体制,督促涉罪未成年人悔罪转化,改过从新。二是突出个性化办案,针对不同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犯罪原因社会心理调查、心理评估疏导修复、亲情会见、亲性修复、一次性询问、定期回访等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有效的避免了“二次伤害”。三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强奸、拐卖、虐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身心健康的犯罪,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未检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强化未检品牌团队打造,不断壮大“龙情微笑护航团”,吸收律师、老师、医生、大学生、妇联、关工委、爱心企业等各行各业成员,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关爱,助推未检工作新发展。二是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大力开展经济救助、心理救助、爱心救助等,及时救助失足未成年人,逐步建立健全救助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保护未成年人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异地帮教协作机制、附条件不起诉听证机制、圆桌审判机制、犯罪记录封存机制、留守儿童关爱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等建设。四是加强法治课堂建设,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重点开展防性侵、防艾、防校园暴力、禁毒等公开课、示范课,全面推进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四、工作成效显著,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15场次,举行禁毒、防性侵、防暴力、防校园欺凌巡展活动10余次,防范侵害演练5场次,发放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单万余份,受教育的青少年达万余人次。与辖区10余所中小学建立了“检校共建”机制,跨地区跨部门达成帮教协助机制,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在全区与民政、妇联、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了关爱留守儿童机制,看望慰问留守儿童200人次,帮扶留守儿童20人次。通过帮教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5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成功回归了社会。回访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和失足青少年30多人次,开展心理干预、亲情修复10余次。如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一案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与母亲之间的亲情互动断了,产生了心理隔阂,以致走上犯罪道路,办案检察官妈妈运用心理疏导方法,在法庭上通过“心理感召”成功修复了母子亲情,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