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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2月8日讯(邓学军)大安区检察院法警大队采取“四项举措”确保办案的绝对安全。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对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突发情况,拟定了具体处置措施,对案件安全实行24小时监控;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办案工作区的设施设备进行了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专人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嫌疑人的安全管控,对其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体检,将其随身有碍安全隐患的物品予以暂存,做好《涉案人员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四是推行“全警情录入”,提升警务效能,加强交接班的管理,认真填好《司法警察办案工作区值班记录》,做到全程有详细的情况记录,交接班有交接记录,检查有检查记录等。 通过“四项举措”,去年以来,法警大队配合自侦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均为大案要案,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有效的保障了办案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