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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法院推行“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1-16 09:54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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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1月16日讯(荣县法院)1月5日,荣县法院入额法官刘德伟担任审判长,入额法官曾文剑、人民陪审员丁树康组成合议庭承办的原告荣县某运输公司诉被告吴某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由合议庭成员签发,这是该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由入额法官独任签发的首份法律文书。

 

2016年9月12日,该院召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动员会,部署推进有关改革的各项工作。经报名、考试、综合考评、报批等程序,最终确定34名入额法官。该院审判委员会先后讨论通过了《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法官专业会议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平稳运行。同时,为科学构建审判团队,该院以业务庭为组成单位构建14个审判团队,并结合案件分布特征,组建6个联合办案团队,办理跨辖区案件。2016年12月28日,该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明确自2017年1月3日起,入额法官所承办案件的法律文书均自行签发,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不再审核签发。

 

截至1月12日,该院入额法官共签发法律文书14份,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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