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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1月12日讯(罗浩伦)近日,荣县法院长山法庭邀请来牟镇政府及部分村干部、群众代表30余人,旁听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庭审。 来牟镇某村的涉案承包地原系由村民谢某、邓某承包经营,谢某意外身故后,1997年邓某外出务工无法取得联系,后谢某之父向发包方即来牟镇某村某农业合作社申请交回土地,该村农业合作社遂将土地收回并与原告胡某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现因邓某知悉承包地转包情况后,要求收回承包地,致原告胡某与该村合作社发生纠纷。 庭审中,因被告某农业合作社负责人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办案法官就庭审基本知识和规则进行了引导和释明。在案件争议焦点上,法官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本案中出现的“承包地交回”、“土地丢荒后收回”、“承包地再次发包”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归纳。庭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向旁听人员宣讲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法律规定。 参与庭审观摩的镇、村干部及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学习了解了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有利于今后在工作与生活中妥善处理好类似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