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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1月12日讯(贡井区工商局)近日,根据“红盾春雷行动2017”整治医疗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贡井区工商局迅速出击,查处了一起某医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贡井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医院一次性注射器和静脉输液器购进入库、领用出库及期末结存数和使用给患者的收费情况不符。按常规领用出库支数应与患者使用支数基本相等,因此该医院存在向患者多收费用的嫌疑。 通过细致调查,最后查证:该医院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没有严格执行医务规范和药品的组数使用相关规定,而是通过“一针多用”等方式向患者多收注射器医疗服务费用共计金额5.3312万元,该院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2016年12月29日,贡井区工商局依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医院给予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