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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
四川新闻网自贡8月22日电 (特约记者 蒋兵) 记者今天在自贡市荣县县委、县政府召开的“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会”了解到,该县灾后重建采取农民自筹,政府补助,平均补助标准为每户2万元,灾后重建必须保证在今年11月25日前完成,确保农户在今年12月25日前住进新房。
会议指出,实施“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要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列》为准则;要统一规划,及时实施;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要给予技术指导,强化质量;要公开透明,阳光作业。灾后重建,除因灾无法在原址重建的外,原则上应在原址建设;异地重建的,宅基地可新旧折抵,一户一宅。
会议指出,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的范围是:在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对因灾造成的孤儿、孤老、孤残和无房的散居五保户,不单独重建住房,但要通过纳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规划统筹解决;补助标准是:1至3人家庭的一般农户补助16000元;4至5人家庭的一般农户补助19000元;6人以上家庭的一般农户补助22000元;1至3人家庭的困难农户补助20000万元;4至5人家庭的困难农户补助23000元;6人以上家庭的困难农户补助26000元。
会议指出,各乡镇要根据调查核实的农房倒损情况,编制重建规划和实施方案,8月30日以前报县民政局备案;补助金的发放,分开工和竣工各发50%的方式,两次通过“一折通“服务系统直发到对象。补助金发放,要以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进行抵扣、折扣或变相折扣。
荣县有关领导表示,各乡镇要把灾后重建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受灾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组织、灾民自建、社会支持,确保受灾群众尽快住进经济、实用、安全、省地的永久性住房,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乡镇要将灾后农房重建的政策,向全社会公开并向农村群众广为宣传,补助对象和兑现补助资金,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示的原则,接受群众、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重建要坚持以人为本,自力更生,统筹兼顾;要严肃财金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发现问题及时坚决查处,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对利用职权优亲厚友的,甚至中饱私囊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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