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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始实施,预料相关案件将增加
本报讯(记者 钟振宇)昨(4)日下午,记者走进成都市锦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科时,一位刘姓男士刚递交一份有关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昨日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据成都市多个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统计,相关案件并没想像的激增,“但未来趋势肯定是激增,以现在的仲裁能力看,很难满足。”
新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且仲裁裁决的时限由以前的60天缩短到45天。
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激增,成都市普遍同比增加50%以上;目前,已受理的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的开庭时间已排到7月末。如果是近日受理的案件,开庭肯定也在60天后,这已经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5天内裁决的规定相冲突了。”
而据锦江区劳动争议仲裁科科长杨丽娟介绍,锦江区仲裁机构仅有两名工作人员,今年一季度就处理了31件仲裁案件。
在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通气会上,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刘强华强调,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则,为此他呼吁,各级劳动部门要重视基层调解机构的建设,通过调解把争议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双方的对抗性,节约仲裁和诉讼资源,把争议化解在最基层。
资中县劳动局的劳动争议仲裁股邓俊祥股长介绍,去年资中县共仲裁劳动争议案件80件,至少60%都是基层调解组织有能力解决的。
据了解,为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国家正酝酿出台相关的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我省也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届时将对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和人员队伍进行规范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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