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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市工商局副局长蹇厚德
(四川新闻网2月25日电 记者 李世洪 唐玉琦 蒋涌 报道) 在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日,市工商局副局长蹇厚德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活动的安排情况。
市工商局围绕中消协提出的2008年年主题—“消费与责任”,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安排如下:
一、要求各区县(含汇东)消委会、工商局及各有关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消费与责任—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纪念活动。
二、由市消委会组织开展“全市城镇消费维权状况”问卷调查,掌握、了解全市城镇消费维权形势和现状,以便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维权活动。
三、与四川省新闻中心、自贡分中心自贡日报社分别开办“3.15”专栏、专版,刊发市、局领导的署名文章、宣传年主题、刊登介绍自贡市诚信服务、放心消费企业情况,2007年典型案件回放和消费警示等。
四、开展维权专项行动。“3.15”前夕,全市要组织开展与广大消费者吃、穿、住、行、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食品、药品、农用生产资料类。重点检查这些行业履行《消法》规定的十项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卫生、安全、价格、计量、营销宣传以及是否存在假冒伪劣、欺诈行为等侵权问题。
五、组织开展维权到基层活动。“3.15”前夕,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和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以增强基层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知识,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好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市消委会将于3月15日在人人乐广场设立大型宣传咨询服务点,开展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纪念活动暨自贡市“消费与责任”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启动仪式,突出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内容有:一是领导致词,二是表彰2007年通信行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先进单位;三是宣读争创诚信经营企业活动倡议书;四是市消委会、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解答企业和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投诉;五是我市部分名优产品展示;六是进行真假商品展示。
七、认真做好对“3.15”宣传咨询活动的宣传工作。“3.15”期间,各级消委会要采取邀请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或署名文章,邀请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或撰写新闻稿件、或与新闻单位联办专题(栏)、制做专题节目等形式,在消费领域选择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点评,或采取其它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委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成果;宣传报道我市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盛况。要通过互联网、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发布(播放、刊登)纪念“3.15”的标语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广告。组织、发动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商店、摊区、市场,各级消委会的投诉站等张贴、悬挂纪念“3.15”活动的标语、横幅。总之,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使我市整个“3.15”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声势,达到高潮。
市工商局要求各专业委员会除参与和配合市消委会的有关活动外,可根据所在部门的职能,开展相应得消费维权和宣传活动。各区县消委会及开展活动的各有关单位,要做好“3.15”宣传活动的情况统计和总结,及时搜集整理上报和有关数据,做好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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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口号
1、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
2、强化对消费市场的监管是法律赋予政府部门的职责
3、质量是生存的保证,诚信是发展的根本
4、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5、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7、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9、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1、人不诚无以立信,商不诚不能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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