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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罗政在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后作报告。 |
□本报记者 王培泉
1月26日凌晨,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汇东公安分局民警罗政,与癌症奋争7年后在市一医院病逝,时年50岁。他在临终弥留之际叮嘱父亲:“爸爸,帮我把这5000元钱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以感谢党组织多年来的关心和培养。”
“罗政是1月17日住进医院的,之前他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汇东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荣伟说起这位老大哥时,满脸沉痛。荣伟说,在罗政逝世的前两个月,同事们便发现他消瘦得异常厉害,由于食欲不振,每天仅靠3个广柑补充体能,“大家看着心里都特别难受。”
有着28年党龄的罗政,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生前曾经爱说一句话:“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但要活得有价值,死要死得其所,虽然我身患绝症,只要一天不倒下,我就要像众多的公安民警一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公安工作中去!”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1957年出生的罗政,下乡插队当过知青,1976年入伍,曾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荣立三等功;转业到地方后,在公安战线上先后担任过7年派出所所长和6年治安科长,2001年他患病后主动从中层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先后在汇东公安分局学苑街派出所和治安大队担任民警。
罗政的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警察之家,父亲、哥哥、妹妹、爱人都是警察,因为受家庭环境影响,罗政从小就向往公安事业,做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一直是他儿时的梦想。1988年9月,罗政从部队转业到大安区公安分局高硐派出所当了一名普通民警,实现了当一名警察的夙愿。
罗政在公安战线一干就是二十年,始终忠于法律、忠于公安事业。他组织和参与破获了刑事案件320余件,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870余件,调解治安纠纷1250余件,化解因民间纠纷可能激化或转化的民刑矛盾200余起。2007年,罗政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在全市公安系统历史上,他是第二个获此殊荣的人民警察。
带病工作直到去世前
2000年7月,罗政在单位组织的一次体检中,偶然发现肝脏上长了一个直径约四厘米的肿瘤,8月份在医院做了左肝切除手术,经活检,被确诊为肝癌。面对绝症,罗政坦然地对医生说:“我一定配合你们做好化疗。”手术后随即进行了第一次化疗。考虑到他在一个月内进行了手术和化疗,医生给他开了一个月的病休假。
谁知罗政把病假条往兜里一揣,上午出院,下午就上班去了,同事们看到他都感到十分吃惊。其实同事们哪里知道,住院期间,罗政的心就早已飞回了单位,飞到了工作岗位上。7年多来他一共做了20多次化疗,每次都把住院化疗的时间选择在国家法定长假或双休日进行。除了住院化疗,7年来他没有因病休息过一天。
进入2008年后,罗政的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但从来没有跟领导和组织提过任何要求。汇东公安分局局长郭宏川曾在罗政逝世前,专门找他谈话,让他回家休养,工作上的事情不用操心,局里会安排其他同志干好。但在近两个小时的“谈心”后,“顽固”的罗政面对领导的关心却并不“领情”,他说:“我舍不得丢下工作,更不愿意为其他同志增添麻烦。”就这样,他一边吃药一边工作,直到去世前的那个星期。
临终前的特别遗嘱
1月16日,罗政出人意料地将自己的工作交接给了另外一名同事。荣伟说,以前罗政住院时从未交接过工作,也许此时的他已经预感到了什么。17日,罗政住进了市一医院。
住院期间,病床上的罗政并不那么“听话”,他仍然惦记着工作,经常打电话提醒治安管理大队的同事,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还没有完成,不要忘了春节前的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还有节日期间的巡逻。22日,荣伟和几位同事到医院看望时,罗政将一个小纸条塞到了荣伟手中,荣伟打开一看,原来是一篇关于汇东公安分局采取措施做好春运、灯会治安工作的一个动态简报。在场的人无不感动。很快,这篇病床上完成的简报就被市公安局采用。
26日下午,汇东公安分局政治处副主任舒同接到罗政爱人郭红的电话,希望他到家里来一下,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在家中,罗政的父亲将儿子留下的最后一笔特殊党费5000元钱,亲自交到了舒同的手中。
“由于多年患病,罗政的家庭并不富裕。在市公安局的春节慰问困难民警名单上,罗政名列其中。但还没来得及去慰问,罗政就已经走了。”舒同哽咽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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